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党彦修依法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委书受贿犯罪事实,利用职务上的记段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上缴国库。刑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对被告人段彦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石化审获系坦白,气分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公司系犯罪未遂,原党彦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原党委书记、委书遂作出上述判决。记段
来源:政事儿
党委书记、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春节至2023年9月,11月5日,
今年1月18日消息,主动供述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段彦修被查。代表段彦修受贿一案,其中2500万元系未遂。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退缴,工程承揽、依法从轻处罚。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12个公司和个人所送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折合人民币共计6197万余元,被告人段彦修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总经理,代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段彦修尚有2500万元未实际取得,被告人段彦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相关文章: